引言
与信息技术(IT)投资评价有关的调查研究、理论、争论等文献存在的时间,几乎与IT应用于商业的时间(从1950开始)一样长。然而到目前为止,既没有一种方法被业内普遍认同,也没有一种理论被认为能够解决IT投资评价问题。 数据挖掘研究院
虽然如此,但有一点是为几乎所有学者都认同的。这就是,工业时代的投资评价方法已无法应用于信息时代,更不用说IT投资方面的评价。因此,我们有必要抛弃工业时代的方法,如标准的ROI(Return on Investment投资回报率),取而代之以一种新的眼光来看待IT投资问题,考虑公司进行IT投资中出现的多种问题。
本文关注于从项目层次对公司内部投资进行评估。之所以选择项目层次评估是为了避免陷入一个广泛的话题,仅从微观层面评价企业信息技术项目的投资回报。在本文中,笔者将现有的IT投资评价相关的文章进行了归纳,以便明晰学者们提出的常见论点与问题。本文关注于目前围绕IT投资评价出现的主要问题,如无形成本与收益、直接财务成本与收益的不确定性、管理的灵活性等,分析评价现有评价方法,并从中找出未来努力的方向。
1. 财务评价方法
1.1 传统财务评价法
传统财务评价方法主要是将IT投资看作是一种典型的资金投资,利用财务数据计算IT投资项目的成本与收益,并在此基础上评价项目的可行性。Powel(1992),Sassone(1998),Shoval和Lugasi(1987)等人作为支持该观点的理论研究者,主要从量化的成本和以货币形式呈现的收益等角度进行评价,并试图预测货币的时间价值,以支持决策。该体系中最具代表性的观点是成本——收益分析(CBA:Cost Benefit Analysis),主要是围绕企业的财务目标进行评价,集中于成本和效益的量化和度量。 数据挖掘研究院
Bacon(1994)提出,75%的组织在选用IT投资项目时使用了某种形式的“折现现金流”(DCF:Discounted Cash Flow)法,它假定最终的投资价值是货币价值。对于非DCF法,绝大多数组织使用投资回收期(Payback:PBK)方法作为项目判断的财务准则,原则上说,投资回收期越短的项目,风险越小,从而越值得考虑,但存在不考虑它的隐性短期的导向以及理论上的缺点。不过,事实上由于信息技术领域的摩尔定律的存在,使得投资回收期法一定程度上合理性增强。投资回收期短的项目灵活性高,风险小,当技术发生改变时,可以快速转移技术方向。而投资回收期长的项目则要求,在投资伊始必须对今后的技术方向有较为准确的把握,否则企业会失去信息技术带来的竞争优势。

